民間有不少關于食物“相克”的傳說,流行較廣的有螃蟹不能與柿子同吃,花生不能與黃瓜同吃,大蔥不能與蜂蜜同吃,紅薯不能與香蕉同吃,綠豆不能與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與糖同吃等,否則會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對于各種食物“相克”的傳說,由來已久。
在我國東漢時代的大醫學家張仲景的《金匱要略》一書中,提到有48對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如螃蟹與柿子、蔥與蜂蜜、甲魚與莧菜等。這些說法并非****沒有道理,比如說螃蟹與柿子都屬寒性食物,要是二者同食,雙倍的寒涼易損傷脾胃,尤以素質虛寒者反應明顯。從醫學營養學來說,螃蟹中的蛋白質是比較多的,而柿子中的鞣酸(所含的澀味)也很多。當蛋白質碰到鞣酸**會凝固變成鞣酸蛋白,不易被機體消化并且使食物滯留于腸內發酵,繼而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現象,古人即根據這種現象作出了螃蟹與柿子相克的結論。
食用相克的食物真的會喪命嗎?
“食物相克說”不存在
營養學會專家通過對民間流傳甚廣的所謂“相克食品”進行研究,發現豆腐和菠菜、螃蟹和柿子、綠豆和狗肉、鯽魚和甘草、豬肉和百合、雞肉和芝麻、牛肉和土豆、土豆和西紅柿、韭菜和菠菜,等所謂“相克食物”均無相克現象。另外,豬肝炒青椒,大頭菜炒西紅柿,黃瓜拌西紅柿,海帶燉豆腐,牛肉燉南瓜,海帶熬帶魚,菠菜拌黃豆,豬肉燉黃豆,羊肉燉土豆,海雜拌水果,茶葉煮雞蛋等通過實驗者試食并記錄相關反應,認為這些食物均不構成相克。
所謂的“食物相克”必須在循證醫學的前提下才可以下結論。生活中產生食物相克甚至致人死亡的說法很可能是偶然巧合導致以訛傳訛,或是食物污染中毒,或是一些人的特殊體質產生食物過敏,并非食物天生“相克”。
諸多因素致“相克”錯覺
人們進食的順序、個體差異、烹調方法等可能會引起某兩種食物“相克”的錯覺。比如冬天空腹吃柿子,吃完之后再吃螃蟹、加上點醋,如果是本身有胃病的人,如此進食后**會對身體產生不良的影響。一旦出現這種現象,人們**會誤以為是螃蟹和柿子相克,實際上空腹吃柿子或生冷的食品,本身**會引起身體不適。
另外,任何一種食物都含有上千種營養素,而食物間營養素的相互影響是客觀存在的,這種影響通過平衡膳食可以進行彌補,但不能簡單將其歸為“相克”。比如大家普遍認為菠菜和豆腐不能一起吃,因為菠菜中所含的草酸和豆腐中含有的鈣結合后會產生草酸鈣,會對人體產生副作用。事實上這兩種食物共食只是會影響鈣的吸收,但并不是兩種食物相克。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因為菠菜中含有的草酸溶于水,只要把菠菜過熱水焯一下再和豆腐燉著吃**不存在任何問題了。 |